中国欧盟电子商务中心英文站
中国欧盟网址大全

当前位置: China-Europe Connections > 资源仓库 > 欧盟投资指南

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外资法

     来源网站::     作者:     日期:2008-10-02 23:50     点击:


第一章 基本条款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法是处理在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企业和其他经营活动(以下简称企业)上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外资投资。

    在保险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免税区的外资投资依照相关的企业成立及其合法权益的联盟法进行。


    第二条 外资投资者

    本法所称的外资投资者是指:

    1. 总部设在国外的法人。

    2. 外国自然人。

    3. 在国外逗留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南斯拉夫公民。


    第三条 外资

    本法所称的在南斯拉夫的外资投资是指:

    1. 外资投资者在南斯拉夫企业的投资,并拥有该企业注册资本的股份或者份额。

    2. 外资投资者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所拥有的各种所有权。


    第四条 外资的基本形式

    外资投资者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外资投资者或当地投资者

    1. 成立企业,

    2. 收购现有企业的股份或份额。

    外资的基本形式是依据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企业成立合同或者投资合同进行确认的。


    第五条 外资的特定形式

    外资投资者可以获取许可证(特许使用权),合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经营公共事业。

    外资投资者可以获取准许,以建造、经营和转让(B.O.T.方式)相应的建筑、设备或者生产车间,基础与通讯设施。


    第六条 外资投资者的投资

    外资投资者可以以可兑换外汇、物资、知识产权、有价证券及其他所有权作为投资。

    外资投资者可以以第纳尔作为投资,依照外汇管理条例,可以将第纳尔汇往国外,其中也包括再投资利润。

    外资投资者可以将自己应得的债权转换成负债企业的股份或份额。

    非资金形式的投资必须以资金金额表述。


第二章 外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

 

[1] 2 3 4 5  下一页

 

       

 


下一篇:冰岛贸易与投资

上一篇:塞黑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相关文章
    相关留言 (请在这里发表您对我们的建议和需求,谢谢!)
用户名: mail: 验 证: 查看所有评论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Book Hostels Online Now 网上认证的168个国家的超过18,000家旅舍和青年、廉价住宿中心和旅游套餐,以及详尽的城市和国家指南。
hotelclub hotel reservations 最后抢购,覆盖80个国家,共1800多个城市。16,000多间限量酒店客房预订 低价保证-如您能找到更便宜的价格,我们则会以此价格为您提供酒店房间。
discount hotel bookings 全球酒店预订服务
迅速安全地预订123个国家超过43,000间的酒店!